高中毕业证丢失了能够补办一份新的吗?
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高校学生司关于高等学校处理遗失毕业证书的办法》(〔88〕教学司字057号)规定:“高等学校毕业生遗失毕业证书后,由本人向原毕业学校申请,学校查有实据者可以开具毕业证明书,不能补发毕业证书。高等学校所开具的毕业证明书,应由学校印制,内容与毕业证书基本相同,贴本人免冠相片,盖学校印章并编号。”
所以无论是高中毕业证,还是大学的,所有毕业证丢失后都不能补发原件,最好的办法就是去学校开具毕业证证明书。
高中毕业证丢失办理毕业证明书有哪些步骤?
1、到原发证学校的人事处提出书面申请,要注明原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毕业证上的学籍号码。
2、原毕业学校核查盖章。
3、申请被受理后,按照要求到指定的报纸上刊登毕业证遗失声明并保留刊登声明的报纸原件。
4、刊登遗失声明7天后,到当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开具学历证明,1996年后毕业的普通高中学生,按此办法办理。
注意:1995年前毕业的学生,由于未实行学籍电脑化管理,因此由原学校开具学历证明。
结业、肄业、学位证丢失也是只能补发证明书吗?
是的,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05年教育部令第21号)第三十九条规定:“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