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证丢失确实是有很多不便之处,我们的证件除了身份证的频次使用的比较高外,其次就是毕业证了,丢失后有备份的(扫描件)倒还好,可以应对基本的求职等场合,但是遇到要提供原件的情况,那就非常麻烦了。
按照省教育厅规定,高中毕业证丢失、损坏一律不予补办,不能补发。
但是我们如果需要毕业信息等相关证明,可联系就读的高中学校给予开具。向毕业学校提出学历证明的申请,其与毕业证书有同等效用。
这是针对高等学校离校学生学历证书遗失或者损坏后的善后处理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高等学校离校学生。学生本人向原毕业学校申请,学校查实后,可出具相应的“学历证明书”。
学历证明的申请就是一份毕业证明书,和毕业证几乎是一样的,只不过名称变成了毕业证明书。
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1、本人提出申请,(要注明原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毕业证上的学籍号码)。
2、原毕业学校核查盖章。
3、到所在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开具学历证明。1996年后毕业的普通高中学生,按此办法办理;1995年前毕业的学生,由于未实行学籍电脑化管理,因此由原学校开具学历证明。
毕业证的重要性就不用多说了,因为无法补办原件,虽然毕业证明书有同等效力,但是回学校办理还是比较麻烦的,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重要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