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证丢了可以在学信网上查到编号,如果需要补办则只能去学校申请开具毕业证明书,登报刊登原毕业证原件丢失和作废。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05年教育部令第21号)第三十九条规定:“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1、毕业证丢失后首先要登报声明原毕业证作废(省或市级公开发行的报纸)
一般2天后相关报社会将刊登你毕业证遗失声明的当天报纸寄给你
2、提出补发毕业证明书的申请,说明毕业证遗失原因,并写上本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入学时间、毕业时间、专业、学制和毕业证号。
3、提供单位证明,本人所在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居(村)民委员会出具遗失毕业证证明。
4、准备二寸免冠彩色(蓝底)正面半身照片2张以及毕业生申请表和登记表,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最好准备两份以上。(最好致电学校老师问清楚需要准备哪些资料,每个学校的要求会有所区别)
5、将以上材料上交到你毕业院校的教务管理处后,教务管理处经初审查档核实,在学生书面申请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学院审核,签署意见及加盖公章后,由教务管理处持以上材料到区教育厅学生处办理。